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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自查制度  

发布时间::2022/9/1 13:53:52作者:学校管理员 点击:796

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自查制度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,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,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平安,特制定本计划。

一、成立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王小俊(校长)

副组长:朱玉忠(副校长) 高利平(总务处主任)

成员:韩国栋(食堂管理员)、甘和英(食品安全管理员)、顾红霞蒋顺芳。

二、自查内容

(一)制度自查。对食品安全制度、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开展自查,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管理漏洞,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
(二)定期自查。包括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、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、物品摆放、食品采购验收、食品加工、食品贮存、清洗消毒、食品留样等内容,具体如下:

1.环境卫生:食堂地面、墙面、顶面、排水沟、门窗、设备及工用具是否干净、整洁、卫生。物品存放是否定点定位,规范有序。是否有消除老鼠、蟑螂、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。

2.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: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,是否有有效上岗证,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%。从业人员穿戴是否规范,操作是否规范;有无不良卫生习惯。

3.食品采购验收:是否按要求执行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、索证索票制度,做好台帐记录;是否落实“关于学校食品成品、半成品禁购禁用的通知”,无禁用食品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、无腐败变质食品;食品添加剂采购、储存、使用是否规范.

4.食品加工: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;生熟食品容器、食品工用具是否分开使用;食品烹饪烧熟煮透,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;加工后至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;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,是否在高于60℃或低于8℃的条件下存放;是否制售冷菜凉菜。

5.食品贮存:库房是否通风、整洁、整齐、明亮。食品贮存场所是否存放有毒、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。食品贮存是否分类、分架、隔墙、离地。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离。

6.清洗消毒:餐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、消毒,消毒记录是否完整,消毒后餐用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,是否有明显标记。

7.食品留样:是否有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,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,记录是否完整。

8.餐厨废弃物:餐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,记录是否完整。

(三)专项自查。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,开展专项自查,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。

三、自查计划

)一日管控机制

日管控是指每天对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监控和控制,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。日管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)食品加工和储存:对食品的加工和储存环境进行监控,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。

2)餐具消毒:对餐具的消毒进行监控,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。

(3)卫生清洁:对食堂卫生清洁进行监控,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。

4)服务态度: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监控,确保服务质量。

)周排查机制

周排查是指每周对食堂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周排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)食品安全:对食品的原材料和加工过程进行排查,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。

2)卫生清洁:对食堂卫生清洁进行排查,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。

3)餐具消毒:对餐具的消毒进行排查,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。

4)服务质量: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排查,确保服务质量。

)月调度机制:

月调度是指每月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调度,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确保食堂的安全和质量。月调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)食品安全:对食品的原材料和加工过程进行调度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措施。

2)卫生清洁:对食堂卫生清洁进行调度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措施。

3)餐具消毒:对餐具的消毒进行调度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措施。

4)服务质量: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调度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措施。

5设施设备:定期维护食品加工、贮存、陈列、消毒、保洁、保温、冷藏、冷冻等设备与设施,校验计量器具,及时清理清洗,必要时消毒,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。

四、自查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确保工作落实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措施,是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,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食品自查工作,要不折不扣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,切实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
(二)加强食堂检查督导,严查违法行为。学校要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,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,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,要加强教育责令整改,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、屡次违规不改的人员要予以辞退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(三)做好检查总结,及时整改问题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,应立即停止使用,存放在加贴醒目、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,避免被误用,并采取退货、销毁等处理措施。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,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。

五、自查应采用制度自查、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等方式

1、制度自查。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,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。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,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。

2、定期自查。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、设备设施运转情况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、从业人员卫生状况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、供餐情况等,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,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宜单独存放。发现问题、及时指导、向主要负责人报告,并做好记录。

3、专项检查。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,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。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。